货不对板,船公司在国外赔了钱,能找订舱货代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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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小刀剌屁股-开了眼了,看个好玩的案例,船公司告订舱代理。

内容目录

—01—

天津某货代,被船公司临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订舱代理协议,约定货代为船公司指定的订舱代理,代表船公司承揽货物并提供订舱服务。签合同出保函,货代给船公司的保函注明:承诺确保所提供的货物描述真实准确,包括并不限于货名、唛头、包装件数、重量等;如因上述货物描述不真实、不准确给船公司造成损失的,货代予以赔偿

后面货代接了一票货8条柜,拖报一条龙,出船东单。品名是:优质液态葡萄糖。柜子到目的港后,封条完好,但收货人发现货不对板,马上找专业机构鉴定,结果是6个集装箱为硫酸镁,2个集装箱为类似水的物质,与提单不符且没有商业价值。

收货人在当地把船公司给告了,要求赔货值11万多美元。当地法院还就判船公司要赔钱,船公司跟收货人协商一致赔了27560欧元。

—02—

那头的事了结了,船公司觉得你货代瞒报品名不一致,这钱得你货代出,就把货代给告了。赔钱!

法院认为:

1、双方签订了订舱代理协议,货代为船公司的订舱代理人,双方是船舶代理合同关系

2、保函约定:货代揽货物并提供订舱服务,在订舱过程中,货代保证货物信息描述真实准确,包括货物本身的特征、包装、件数、体积、重量、唛头等,否则将向船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对于订舱过程中的“货物描述真实准确的义务”是指货代只须将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信息如实正确地转达给船公司,还是指货代要向船公司保证托运人实际交付的货物与其提供的信息一致,双方的理解存在分歧。

3、航运实务中,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船舶代理人在订舱方面的工作就是代表承运人承揽货物,并接受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的委托向承运人订舱,其法律地位为受托人,其仅因自身的过错向委托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由于订舱代理人并非货物的所有人,其向承运人所作的货物描述均来自托运人提供的信息,船舶代理人仅是将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信息向承运人进行转达,只要如实转达就完成了自身的义务,对货物本身是否符合约定不承担责任

船舶代理人在订舱业务中仅就货物信息转述的真实性负责,不对货物本身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是由其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地位和实际承担工作的性质决定的,这已成为航运业相关当事人所共同遵循的交易习惯。因此,无论从合同条款的文义还是交易习惯的角度进行解释,“货物描述真实准确”应为订舱代理人就货物信息向承运人进行转述时的真实准确,而非保证货物本身状况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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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代在订舱过程中如实完整地将该信息转达给了船公司,并记载于提单中。至此,货代已完成了将托运人提供的货物信息真实准确地向船公司进行描述的义务。虽然船公司在目的港因货物与提单记载不符向收货人进行了赔偿,但该损失与货代履行义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货代对此没有过错,不应向船公司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船公司说货代没有尽到对货物状况进行核实的义务。对此本院认为,虽然货代承担了拖车这一段,但按照惯例,货代及其委托的拖车行都不负责装箱,而是将空箱运到仓库后,由仓库的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的装箱工作,待货物装箱铅封完毕,再由拖车行还到码头,在此过程中货代和拖车行都无法掌握货物的真实情况,不应承担对货物状况进行核实的义务,本院对船公司的主张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货代不用赔钱给船公司。

货不对板,船公司在国外赔了钱,能找订舱货代赔不?

Tank Talk:

我觉得货代不用赔钱的最根本原因是双方的合同关系被定为了:船舶代理合同关系。如果是货运代理或运输合同关系,货代大概率还是跑不掉,因为保函或合同中肯定有这种约定。

不过这国外法律也是扯淡,货跟提单不符关船公司毛线事。这不是典型的贸易诈骗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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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不对板,船公司在国外赔了钱,能找订舱货代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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