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场角色
货主:生产 N95 口罩的工厂
货代:受托人 1(帮工厂跑腿发货的中间商)
庄家:受托人 2(货代找的 “运输大佬”,实际操办物流)
报关方:某贸易公司(受庄家委托办理报关)
案件概述
首先工厂托货代出货,货代特意让工厂写了保函,说 “清关手续没问题”。转头货代就找庄家订舱,还特意叮嘱:“按‘普货’走,深圳交货香港飞,不报关下港”(意思就是:咱虚假申报,别让海关知道是口罩)
结果在4 月底的时候,货代告诉工厂 “货被皇岗海关扣了,因为新政策不让运防疫物资”,但没给扣货证明。
到了5 月又说 ,货代称货物因政策被得扣15天,先打了 10 万人民币当 “保证金” 稳住工厂。
后边工厂等不及,直接起诉货代要 13 万美元货款。法院一问海关才知道 那贸易公司报关时写的是 “牛皮纸袋”,但实际是口罩!海关不光罚了这公司 15 万,还发现这口罩是 “三无产品”(主要是包装不规范)。
更绝的是,贸易公司居然自己写了《放弃声明》,说 “这货我们不要了”,结果海关直接把货销毁了…
法院判决
第一轮:工厂 VS 货代
货代败
货代收了工厂的委托,就得对转手后的所有操作负责(包括庄家和某贸易公司的骚操作)。
虽然口罩是 “三无产品”,但包装问题能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出口,可贸易公司选择 “放弃”,机会就都没了。
所以,货代得赔13 万美元扣掉之前的 10 万人民币,还得补 11 万多美元。
第二轮:货代 VS 庄家
庄家也得赔
货代赔了钱不甘心,转头告庄家。庄家喊冤:“是你让我‘不报关下港’的,这是虚假申报啊!而且货是因为本身是‘三无产品’被销毁的,关我啥事?”
法院认为:货代让 “不报关下港” 是违法的,有错!但庄家找的某贸易公司擅自放弃货物,也有错!
要是当初如实申报,说不定海关就让退回去了,哪会销毁?虚假申报也是重要原因。
最终判决:货代主责(60%)庄家次责(40%)庄家赔货代45万!
各方主张
工厂:工厂托货代发货,俩有合同。工厂说,货代得对运输全流程负责;现在货因为货代和他找的庄家、贸易公司操作不当,被海关扣了销毁,损失 13 万美元,货代得全赔。
货代:
- 对工厂这边:
一开始货代说是 “海关新政策不让运防疫物资” 才扣了货,还先给了 10 万块当 “退货保证金”,想商量着解决;到了法院,也没硬说自己没责任,最后法院判他得对下游的操作负责,只好赔钱。
- 对庄家这边(追赔的时候):
货代觉得,庄家是实际运货和报关的,却没管好货,他找的贸易公司瞎报品名、自己就把货扔了,才直接造成损失,庄家必须赔;虽然自己说了 “不报关下港”,但庄家是专业搞物流的,没提醒有风险,也没拒绝这违法的事,错得很厉害。
庄家:
“不报关下港”(即虚假申报)是货代明确指示,货代应自行对该指示引发的一切后果(查扣、销毁等)负责,货物本就是三无产品,货代也没给合格证明,被销毁是迟早的事,跟我操作没关系。
血泪启示
01 合规红线不能碰
虚假申报直接导致货物全损
即便三无产品,如实申报可能仅需整改
02 合同管理要严谨
工厂:保函不能免除货代责任
货代:对下游合作方需明确权责
03 风险转移要提前
国际货运保险可覆盖部分风险
但故意违规不在承保范围
04 疫情商机需理性
特殊时期更要注意合规操作
快钱思维容易引发连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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