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索赔金额高达3370万美元(约人民币2.2亿元)的货主诉货代案迎来了初审判决。
根据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公布的初步裁决文件显示,执行法官驳回了美国健身器材制造商Peloton的指控及索赔请求。
美国知名货代,也是全球数字货代领域头部代表之一的Flexport(飞协博)在此次运输费用纠纷事件中胜诉。

货主Peloton起诉货代Flexport,并提出高达3370万美元的索赔一案,此前也曾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这场诉讼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全球供应链空前混乱的疫情期间(2020年至2023年间)——彼时,作为全球知名的健身器材制造商-Peloton在疫情期间面临巨大的物流压力,后于2024年5月,Peloton 正式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将其合作的物流服务商、无船承运人Flexport 告上法庭。
具体来说,Peloton在诉状中指控,Flexport在双方合作的7000多个货柜运输中违反了美国《航运法》,涉及不合理地征收了高达3370万美元的滞期费、箱底费/设备滞留费,以及卡车拖运和仓储等费用。
至于不合理在哪?
Peloton的逻辑是:双方采用的是“门到门(Store-Door)”运输条款,Flexport需全面负责内陆运输环节。
因此,由于底盘车短缺、港口拥堵、内陆延误等导致的高额滞箱费滞期费也理应由货代承担,Flexport不应当将这些责任转嫁给货主,并指出相关收费违反了FMC的规定。

但在经历漫长的审理后,最终FMC行政法官还是驳回了Peloton的全部赔偿请求。
而对于为何会做出这一裁决结果,初审判决书中也是给出了法律与事实认定:
(为避免阅读疲劳,这里就精简说一下)。
1、“门到门”条款不等于货代必须承担无限兜底责任
FMC行政法官指出,FMC在2024年发布的《滞期费与滞留费最终规则》中,并未确立“在门到门运输中,海运经营人/货代必须自动对所有 D&D 费用承担责任”的绝对规则,也是因此,责任归属仍然要回归到具体每一笔延迟发生的“事实真相”中。
2、举证责任:货主缺乏“柜对柜、日对日”的精细化证据
法官强调,审理此类案件要求极高的精细度,而Peloton的专家分析报告却存在致命缺陷——过度依赖涵盖多个集装箱的汇总账单(Consolidated Invoices),未能提供充分的“柜对柜(Container-by-Container)”和“日对日(Day-by-Day)”的细节证据,因此无法证明每一笔费用的不合理性及其与Flexport违约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3、货主本身亦存在延误责任
另据庭审证据显示,在实际履约中,其实Peloton自身也对部分延误负有责任——例如其仓库空间有限、卸货不及时、以及卡车司机到达提货时集装箱却尚未准备好等情况。
此外,关于Peloton指控Flexport在《2022年海洋航运改革法案》(OSRA 2022)生效后开具不合规D&D账单的诉求,也因缺乏明确具体指向而被驳回。
4、符合“激励原则”(Incentive Principle)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法官认为,Flexport 根据其运价表征收的费用,从概率上更倾向于符合FMC的“激励原则”——也即收取滞期费&滞箱费的初衷是为了促进货物周转,而非将其作为创收工具。
也是基于此,法官表示,在缺乏具体证据反驳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判定其收费行为本身违法。

这起判决的内容大体如上。
最后想说的是,这起案件虽然涉及的主体是海外的大货主及货代,但对于国内广大跨境电商卖家、货主以及传统/数字货代同行而言,还是很具有参考意义。
对于货代/NVOCC而言,它证明了在遭遇类似疫情黑天鹅事件时,如果货代在操作中能够依循运价本合规操作,且在合同条款和责任划分上有据可查,以FMC的立场来说,不会盲目支持货主因供应链拥堵而提出的“一刀切”巨额索赔。
同时也算是提醒了广大货代企业,在日常账单管理中,保持单证和延误原因的透明化、精细化追踪至关重要。
对于跨境货主/大卖而言,这也是一个警醒——不要迷信“门到门”条款能免除所有供应链风控责任。
如果在遭遇港口拥堵、滞箱费激增时,企业仅仅依靠事后的大额汇总账单进行维权,在如FMC等监管机构严格的举证要求面前将很难获得法官支持。
货主在面对滞箱费滞期费争议时,必须从一开始就做好“单票对垒、逐日取证”的法律应对准备,同时也要审视自身仓库和供应链环节是否存在配合不力的情况。
当然,该案虽然有了判决,但因为目前该案仍处于初审阶段(当事各方可在22天内提起复审上诉),后续最终结果会如何,也还需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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