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国海关总署发布了2025年全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数据,并在昨日(1月15号),举行了“复制推广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情况通报会”。
宣布将复制推广25项较为成熟的先行先试创新政策措施。

图源海关发布
2025中国进出口数据
根据海关发布报告显示,2025年全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45.47万亿元,增长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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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外贸出口26.99万亿元,增长6.1%;
外贸进口18.48万亿元,增长0.5%;
跨境电商进出口2.75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69.7%。
并且在12月份,我国单月进出口达到4.26万亿元,同比增长4.9%,刷新了月度规模最高纪录。
截止数据发布时,我国有进出口记录的经营主体超过78万家。
据海关总署表示,“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外贸经受住了外部环境风高浪急的考验,累计进出口规模突破200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增长四成。
将复制推广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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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报会上,海关总署表示:
2025年4月至9月,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20个部门(单位),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5个城市集中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出29项先行先试创新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助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经总结评估,决定在全国复制推广其中较为成熟的政策措施,共25项,简要通报解读如下:
一、围绕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共7项措施:
1、加强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对接,推动“丝路海运”等重要海运通道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境陆运通道对接合作,推进不同跨境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促进物流通道建设;
2、深化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多式联运进出境协同,推动实现进出口集装箱“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一箱到底”,降低物流成本;
3、支持跨境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发展;
4、支持国际公路运输发展;
5、支持“空中丝绸之路”发展,拓展“空空中转”“空陆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
6、优化空运货站作业模式,支持建设具备航空收货、打板、安检、海关监管等功能的前置货站,促进航空物流发展;
7、推进航空口岸“空侧直通”监管,减少提货、卸货、安检等环节,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二、围绕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共5项措施:
1、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全面落实“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
2、拓展绿色贸易,扩大绿色节能技术和服务进出口;
3、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在确保航空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含锂电池等带电货物航空运输要求;
4、促进跨境贸易的电子信息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全流程无纸化水平;
5、开展商务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推动与境外可信企业实现跨平台、跨区域的认证互操作,便利跨境贸易业务开展。
三、围绕优化特殊商品监管模式,共4项措施:
1、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落实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促进载人电动汽车、锂电池等贸易健康发展;
2、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汽车零部件等出口商品保税检测业务,建立试点企业和试点商品“白名单”,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3、扩大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试点应用,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
4、制定“药食同源”商品分类管理措施,建立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药食同源”进口商品便利通关。
四、围绕提升智慧化监管服务水平,共4项措施:
1、深化全球“智慧海关”在线合作平台和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
2、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实现国际航行船舶、检验检疫等领域电子证书交换,推广国际航行船舶“联合查验、一次放行”;
3、深化内地与港澳“一单两报”合作,并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区,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手续;
4、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出境管理跨部门业务联网合作,实现企业申请“一次提交”,审批核销“全程网办”。
五、围绕增强惠企便民实效,共5项措施:
1、加强对高资信企业(即AEO企业)的联合激励,进一步推进AEO企业信息共享,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在融资授信、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优化港口物流作业服务,鼓励引导港口企业灵活设置出口集装箱“开港”时间,便利货主企业合理安排物流作业;
3、支持农产品跨境运输便捷享惠,打造更多的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4、持续优化签证政策,为商务人员来华提供出入境便利;
5、协同推动降低跨境物流全流程综合成本,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通过海事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新三样”物流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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