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强委托货代熊大从广州出运两个 40 英尺冷藏集装箱货物(大闸蟹),约定 ALL IN 价每个集装箱运费 62000 元。因货物无报关单证,双方密谋一番约定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义乌购买一堆一次性塑料杯 “封门” 并以假品名买单冲关。
出口报关时,海关放行一条柜,但是还没来得及高兴的时候通知另一条被查验了;
毫无疑问,被海关按住了以后,被迫办理退场退柜
光头强支付了海关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一敲计算器,决定忘掉在酒桌上要和熊大做一辈子兄弟的海誓山盟。遂列了个账单给熊大,要他限期支付。
清单如下
1. 退还每条柜ALLIN运费62,000元;
2. 集装箱费用86,550元
3. 海关保证金35,000元
4. 货物退场费用14,717元
5. 延期仓储费2,975.20元
6. 国内运输费18,000元
若拒不支付,那就再加19000的律师费。
熊大说,我TM 还被海关罚了十万块,秉承自己约的炮哭着也得履约的原则,虽眼含泪水但我硬是没吭一声,你还好意思来讹我,我最多退你62000的运费然后互删微信,其他的我屌都不屌你。
光头强冷笑一声,一纸诉状把熊大起诉了;
法院判决
熊大退还未运出柜的运费 62000 元并承担律师费 10000 元。驳回光头强其他诉讼请求。
老杨从法律层面解析
接下来老杨从法律层面解析下本案判决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如实申报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义务。
光头强和熊大却故意违法违规操作,是货物未能出运的直接原因,所以双方均为过错方,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光头强要求退还未出运货物运费有法律依据且熊大也同意,所以法院支持判还62000 元。
其他费用主张:前面说了,本案源于不实申报且双方均有过错。
熊大作为专业货代,非但不阻止违法行为发生还极度配合按委托人指示违法申报。
光头强则主观故意企图规避监管并决策实施违法行为。
但是本案中熊大作为乙方,完全是按光头强指示行事,光头强全程知悉且有决定权,所以光头强应负主要责任。
熊大因本次事故被海关罚了十万块,但是相信爱情的熊大并未提其反诉,依法视为放弃向光头强的追偿权。
以上就是本案的判决逻辑。
老杨的总结与启示
货主和货代其实都在赌
我知道可能会出问题
你也知道可能会出问题
我们也都知道对方知道可能会出问题
但可能遭受损失后果的预判却双方都故意视而不见
从而导致本不牢固的友谊小船刚出码头就翻了。
说现实的,目前业态讲全合规那是扯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我倒是认为光头强和熊大都没错,只是运气不好而已。
这种问题以后肯定还会再有,无非是道具从大闸蟹换成七匹狼或者华子。
那货代怎么办呢?
只要做到以下3点:
1、直客问我敏感品能不能运,有证据留存的场景一定是不能,其他场景另说。
2、计算下投入产出比,这生意划算不划算。
像那种收电子烟13块一公斤扣货赔130的,我说你脑袋是被驴踢了吗这种收益你也敢做?有这本事跟把握你还运啥电子烟,直接货拉到悉尼以后大家立马从小王改口叫你王总了
3、对外人说不知道可以,但是可不能真不知道自己运的啥呀。
老杨给你的底线是,可以违F,不能犯罪。万一货主在里面塞了毒品,不知道也是从犯,但凡海柜运这个,量绝对是不小,轻的牢底坐穿,重的吃枪子也不是不可能。
货代不易,且行且珍惜吧。
关于跨境电商,海运空运的行业问题和法律纠纷,可以跟老杨交流下,教不会,晚饭自罚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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