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结论:卖家口中「被扣了 15%」,可能是货在港口时被要求缴进口增值税,也可能是平台从销售额里代扣——两者不是一回事,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一、两套机制,先看区别
| 进口环节缴纳的 VAT | 平台代扣代缴的 VAT | |
| 发生环节 | 货物清关放行前 | 平台销售结算时 |
| 计算基数 | 到岸价值(CIF)加关税 | 销售额 |
| 缴纳主体 | 进口商 | 平台代扣并代缴 |
| 触发条件 | 货物进口至沙特 | 卖家未提供有效 VAT 登记号(VRN) |
| 对卖家影响 | 现金先出,符合条件可后续抵扣 | 直接影响回款金额 |
| 规则属性 | 既有要求,2026 年执行趋严 |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落地的新规 |
二、机制一: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
货物进入沙特时,需在清关环节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沙特现行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15%,应缴税额基于货物到岸价值(CIF)加上关税计算,进口商通过税务系统完成申报缴纳并取得缴税凭证。这是进口环节的既有要求。
2026 年的变化在执行端
变化不在于制度新设,而在于执行趋严:SABER 平台与 FASAH 清关系统的数据联通加强,申报值与系统内数据的比对逻辑收紧,对申报准确性的要求明显提高。
此外,沙特已批准《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统一增值税协定》修正案,涉及海合会内部交易的税务处理、进口税缴纳机制、最低标准增值税税率及成员国间信息获取权等条款调整,后续细则值得持续跟踪。
原稿中「通过申报技巧少交」「低报的空间基本没有了」「别指望有什么空子可钻」三句已删除。相关语义改为正向表述:申报准确性要求提高。
三、机制二:平台代扣代缴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针对未提供有效沙特增值税登记号(VRN)的卖家,亚马逊等平台依据「平台视同供应者(Deemed Supplier)」规则,从卖家销售额中自动扣除 15% 的增值税并代为缴纳。
这一规则的逻辑是:当卖家未履行税务登记义务时,平台可能被认定为该笔交易的应税供应者,须承担缴纳责任。为保证自身合规,平台会在卖家未提供税号时主动扣缴。这与欧盟电商 VAT 中的平台视同供应者机制思路相近。
需要注意的是,卖家在平台填写的法定名称须与 ZATCA 记录中的名称一致,否则可能影响税号有效性。
四、两套机制怎么影响到门报价
厘清机制之后,报价环节的处理方式就清楚了:
- 若由卖家或进口商在清关环节缴纳,这笔现金支出发生在放行前,报价单上应作为独立项列明
- 若属平台代扣,则影响的是销售回款,与物流报价不是同一笔账
- 两种情况下,卖家都需要把这部分成本计入定价模型,而非当作意外支出
报价单的列法
从 2026 年二季度起,广东三木沙操作部调整了报价流程:将进口增值税单独列项,不并入杂费。
举例说明列法:假设申报货值 10,000 美元,进口增值税按 CIF 价值加关税的 15% 计算,关税按适用税率计算——两项与运费分列,客户可以清楚看到每一项的金额与计算依据。
部分客户希望把增值税也包进到门价,这在操作上可以做到,但对应报价会相应提高。关键在于让客户知道钱花在哪里,而不是事后才发现报价口径不一致。
原稿中「客户货值两万美金、被扣三千多美金」的具体案例已删除具体金额并改为通用示例。原文案例虽用于说明流程改进,但读者视角容易理解为「该货代曾漏算税费导致客户额外支出」,对专业形象不利,且涉及客户商业信息。
五、GCC 关税与申报要求
海合会共同关税标准税率为 5%,具体品类适用税率以 HS 编码为准,部分商品适用免税或零税率。
随着 SABER 与 FASAH 的数据联通加强,申报值与系统内数据的比对趋严,对申报准确性的要求提高。建议在报价阶段即按实际申报值计算关税与增值税,避免后续因口径不一致产生分歧。
六、阿联酋的情况
阿联酋增值税标准税率为 5%,按 CIF 价值计算,税负压力相对小于沙特。
但监管同样在收紧。阿联酋联邦税务局(FTA)持续加强合规要求,平台连带责任机制已落地,亚马逊与 Noon 等平台对接税务系统,卖家不合规时平台亦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七、ZATCA 罚款豁免计划:别误读
ZATCA 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宣布,经财政部长批准,将针对纳税人的罚款与财务处罚豁免计划再延长 6 个月,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豁免范围
- 迟登记产生的罚款
- 迟付款产生的罚款
- 迟提交申报表产生的罚款
- 增值税申报表更正相关罚款
- 电子发票相关违规罚款
不适用情形
- 逃税行为
- 已缴纳的罚款
-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后到期的申报表相关罚款
享受条件
纳税人须在 ZATCA 完成税务登记、提交所有未提交的申报表,并全额结清应缴税款本金。
这项计划的作用是帮助纳税人纠正历史遗留问题、将合规流程标准化,而非放松征管。不应解读为「有窗口期可钻」。原稿末尾「别指望有什么空子可钻」的语义已改为中性表述。
八、给卖家的四条建议
- 分清自己遇到的是进口环节缴纳还是平台代扣,两者处理方式不同
- 把进口增值税作为固定成本计入定价模型,而非事后追加
- 报价阶段要求货代将关税与增值税分列,不做模糊合并
- 已在沙特使用本地仓或 FBA 仓的卖家,确认自身是否触发增值税登记义务,并及时上传有效税号
九、写在最后
中东税务合规的整体方向是标准化、透明化,而非放松。对卖家而言,与其关注政策是否收紧,不如把税费当作固定成本提前算进模型。
政策细则仍会调整,建议以 ZATCA 官网及平台官方通知为准。
本文信息更新至 2026 年 9 月,税率与政策以沙特 ZATCA、阿联酋 FTA 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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