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的锅,最终还得自己背…
日前,国内老牌企业东方国际旗下上市子公司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则税务新闻引发了行业热议。
据东方创业发布公告称,因历史采购业务涉及供应商虚开发票,公司被税务部门追缴及补缴税款、附加费合计约4081万元!

该消息一经公告,既引起热议纷纷,也让看完公告内容的不少跨境卖家深感共鸣。
毕竟东方创业在业务真实、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依然要为上游供应商的违规行为买单 ,这也是不少卖家曾经历过的坑…
事件详情
从东方创业发布《税务处理决定书》,整个事件脉络的非常清晰。
涉税事件的交易背景 是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间,东方创业向三家供应商(上海亿红晟、上海网高体育、上海余颖体育)采购网球线、羽毛球线并出口美国,采购合同总金额高达1.84亿元(含税)。
其中,东方创业强调,这是一笔真实的业务——货物确实出口了,国外客户的货款也全部收齐了 。
但问题在于上述三家供应商出了问题,他们向东方创业开具的1639份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定性为“虚开”,而理由是三家公司自身存在违法抵扣等行为,导致其开出的发票成了“废票” 。
而最终结果就是东方创业哪怕强调对供应商的虚开行为不知情、未参与,且业务真实,也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被要求:
追回已退出口退税:1930.9万元;
视同内销补缴增值税:1920.1万元;
补缴城建税及附加费:约230.4万元;
合计约4081万元!

根据东方创业公告显示,该事件对对公司的影响—— 加上滞纳金,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3098万元 ….
为什么上游虚开,下游也要背锅?
没遇到类似情况的卖家可能会疑惑——既然货真价实地卖了,钱也进来了,为什么供应商开票不规范,也会被要求补缴?
这正是跨境电商税务合规中最残酷的现实——“三流一致”是出口退税的红线。
所谓的“三流一致”,指的是货物流(货物真实发出)、资金流(资金真实支付)和发票流(发票内容真实、来源合规)必须完全统一。
在这个案例中,东方创业虽然做到了前“两流”(有货、有钱),但因为“第三流”(发票)被定性为虚开,整个出口退税的链条就断裂了。
而税务局的处理逻辑是——既然发票是虚开的,那么你采购的这批货物就没有合法的进项凭证,就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已经退给你的税要追回,没退的要视同内销补缴增值税。
同时这里有一个关键词值得注意。
税务部门出具的是《税务处理决定书》,而非《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这其实某种程度上也说明官方是认同东方创业是“受害者”的,没有主观骗税的故意,因此只补税和滞纳金,不涉及罚款。
但即便如此,莫名背下这么一个锅,对于涉事企业来说还是很难受的….
结语
此类事件对于跨境卖家来说,要规避说容易也容易。
因为一些卖家会踩坑,都源于采购环节的 “图省事、贪便宜”——工厂说 “不开票降 5 个点,要开票我找别家给你开”,卖家为了压缩成本、简化流程便欣然同意,完全无视开票方与供货方不一致的核心风险——那只要卖家自身足够重视税务合规问题,不要去触碰这些虚开发票的红线,就能规避大部分风险。
但说难其实也难,毕竟税务合规从来不是卖家单靠主观意愿就能完全闭环的事,有时候不是卖家不重视,但奈何供应商不靠谱啊。
连东方创业这种背靠国企、拥有成熟财务风控体系、深耕外贸赛道数十年的上市企业,都没能完全规避上游供应商带来的隐性虚开风险,更何况是绝大多数供应链分散、议价能力有限、专业财税体系尚不完善的中小跨境卖家。
最后只能说,合规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次性动作吧,要规避风险,就必须长期重视,而且在这其中,卖家需要的不仅是自身的规范意识,更要有对整个供应链的风险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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