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UBU的品牌持有者泡泡玛特再次发起维权行动!
据消息显示,9月8日,泡泡玛特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一口气状告了200多家中国企业,指控他们未经授权就在相关平台上销售LABUBU系列产品!
泡泡玛特起诉维权据悉,此次泡泡玛特起诉的主要理由是被告企业涉及商标假冒、注册商标侵权、未注册商标侵权、虚假来源标识、假冒及不正当竞争、联邦版权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其中,起诉状中仅被告企业一项就足足写了6页纸,涉及的企业和商户数量超过200家,直接创下了中企海外维权被告数量最多的新纪录。
其中,据泡泡玛特指出,LABUBU在美国有多个商标注册,包括第6,592,820号、第7,839,156号和第7,839,144号,涵盖多种商品类别。
此外,还有一个针对“POP MART”的商标申请,申请号为79/402,363,同样也是涵盖多个商品类别。
然而被告却在从未获得原告或其任何授权代理、被许可方或分销商的授权情况下,复制、制造、进口、出口、广告、分销、销售 LABUBU 产品,或在其商品或服务中使用 LABUBU 商标、LABUBU 作品,或与上述商标和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标识或艺术作品。
“被告制造、销售假冒 LABUBU 产品,擅用与原告商标及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明知侵权仍持续推广,故意攀附原告商誉,致使消费者混淆,谋取不当利益并令原告遭受损失。”
被告企业或面临巨额索赔
至目前,据已知消息显示,在递交起诉状后,泡泡玛特已据起诉状所诉内容,请求美国法院核发临时禁止令(TRO),责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
并向被告企业索赔15万-200万美元不等的巨额赔偿。
其中:
商标假冒:每枚假标识最高可达 200 万美元;
版权侵权:每件侵权作品最高可达 15 万美元;
此外,据相关报道称,泡泡玛特还能据此追加三倍赔偿以及惩罚性赔偿和律师费等,并可以申请冻结被告全部资产,销毁涉案产品及包装。
甚至强制被告企业披露完整销售账册与利润明细!
结语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行中,具体结果如何仍未可知,故此也先不多做评价。
但这起事件无疑也是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在版权意识越发得到重视的当下,忽视知识产权边界、擅自复制或使用他人 IP,不仅将面临巨额赔偿、账册披露、侵权产品销毁等直接风险,更可能由此直接断送企业的海外发展根基!
若要长远发展,无论是头部企业还是中小卖家,都要尊重知识产权问题、恪守市场规则,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在海外市场做到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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