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电放保函,货代公司被判赔近百万

广告

几乎天天出的电放保函,很多货代以为只是一份走流程的公式文件,自己只是代办。直到目的港收货人迟迟不提货,巨额滞箱费砸下来,才发现那张盖了章的保函,早已把整套运输合同签进了自己的责任里。

一、收货人失联,货代赔钱

2017年2月,大连一家公司委托货代公司将2票共12个柜子从大连运往印度那瓦舍瓦港。交易谈好走电放,即不用正本提单,凭指令放货给印度的收货人。

货代公司作为提单上记载的托运人,向新加坡船公司出具了电放保函。保函白纸黑字签下同意接受提单背面全部条款,包括提单载明的法律适用条款。

一票3月23日卸船,一票4月7日卸船。可货物漂洋过海到港之后,印度收货人迟迟不来清关提货。 船公司代理、码头场站连续多轮发提货、催费通知,甚至发出海关拍卖最后催告。催告期满10日后,货物连同12个柜子被印度海关监管扣押,集装箱无法收回,滞箱费一天天持续累加。

几番沟通无果,2018年,船司将货代公司、货主一并起诉至大连海事法院,要求连带索赔总额折算人民币近 1400 万元,包含巨额滞箱费、堆存费、港杂费以及12个集装箱赔偿。

后续查明,货代公司签的同意提单背面全部条款,包括约定这份运输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

法庭之上,货代公司主张只是货代,不是真正的卖方,货主才是实际托运人,并且该用中国法律来审,而且案子已经过了时效。船公司依旧这边坚持,按照保函为准,双方已经说好适用新加坡法。新加坡法下,向托运人索赔的时效长达6年,案子根本没有过期。

最终法院判决

货主从来没有和船公司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不用担责。

货代公司在提单上登记为托运人,主动提交电放保函,是这份海上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则要承担对应的合同义务。

12个箱子里,6个顺利返还,且法院按照新加坡法参考前述判例,给两票货物分别划定了截止日,只收取一票到2017年5月及另一票到6月的滞箱费。船公司只拿出了堆存费、港杂费的发票复印件,仅有复印件,无对外实际付款凭证,这部分请求全部驳回。

2019 年12月,判决落定,货代公司需要向船公司支付滞箱费合计 69 万余元,加上利息;另外赔付集装箱损失30万余元。

一份电放保函,货代公司被判赔近百万

二、法院为什么判货代公司赔钱?

根据《海商法》第四十二条,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属于契约托运人。

本案中,船公司主提单货代属于托运人,货代又出具了电放保函,系契约托运人,应当承担托运人的合同义务。货代公司主张自己只是货主的代理人,但是没有充分证据支撑该代理关系,法院不予采信。

三、为什么适用新加坡法?

在本案中,提单背面条款本身存在不一致。首要条款指向《海牙规则》,而第27条法律适用条款又约定“本提单条款未尽事宜受新加坡法律管辖。无论如何本提单条款适用新加坡法律解释”。

如果只看提单,条款之间确实存在冲突。但法院的逻辑是,保函已经构成了双方就法律适用的一致意思表示,货代公司接受了整套提单条款,包括第27条第1项。因此,本案适用新加坡法律。

同时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条,诉讼时效随准据法确定,故本案索赔时效适用新加坡法的 6 年时效。

四、签电放保函前实操清单

在国际物流交易中,货代几乎不可能回避电放,但签字之前,至少确认以下几件事。

1、 确认在提单上的身份

确认是作为代理人签字,还是被记载为托运人。如果提单托运人栏写的是公司名称,承运人追责,很难用“我只是代理”来抗辩。如果必须由你订舱,考虑在委托书和提单补料中明确标注代理身份,并保留委托人的书面授权链条。

2、 看清保函里的表述

看清保函中有没有“纳入提单全部条款”的表述。如果保函要求同意将提单所有背面条款(包括法律适用和管辖权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可能是一套从未阅读过的规则。

3、目的港收货异常下通知要留痕

法院在类似案件中会关注承运人是否及时通知托运人。对货代而言,一旦知悉收货人可能不提货,向你的委托人发出的每一次催告、每一份费用预估,都应当通过邮件或书面方式留痕。这些记录将来既是你向承运人争取减损的依据,也是你向货主追偿的证据。

—————END—————

UPS中途涨价,庄家补了5万4——货代翻脸不认

微信号丨Daxinfawu

格略律师(大信法务)-老杨

⭕️广东格略律师事务所大信团队,一家专注跨境电商,海商法,国际物流货代,空运海运的律师事务所。

UPS中途涨价,庄家补了5万4——货代翻脸不认

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做到合法合规经营更是重中之重,法律培训的目的在于为企业与员工树立知法懂法不触法的重要意识,确保企业与员工能够合法、守法经营,避免企业遭受不必要损失,能更健康、高质量的发展壮大。

UPS中途涨价,庄家补了5万4——货代翻脸不认

文章很有帮助请给5星好评哦!

0 / 5

Your page rank:

原创文章,作者:大信法务团队,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l123.com/pfal/26497.html

免责说明:本文内容仅为作者观点,仅供参考,读者请自行核实甄别。本平台仅提供发布渠道,不对内容及相关业务承担任何责任。

2026货博会展商通知 | 领证布展与门票使用指南
上一篇 6小时前
shein头程物流深度指南:从渠道筛选、合规入仓到旺季备货
下一篇 1小时前
广告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

wechat 扫码咨询
扫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