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来自深圳物流企业的《债务催告函》在业内流传,并引发热议。
公告文件
根据公开的催告函内容,此次发出催告通知的单位是“深圳市中埠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催款对象是“福建启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福建飞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原文
以下是公告原文:
贵司与我司长期存在物流业务合作关系,合作期间我司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行业规范,全面履行货物运输、物流配套等全部合同义务,保障贵司业务正常开展。但贵司长期拖欠我司合作款项,多次未按约定履约付款,已构成严重、持续违约,严重损害我司合法经营权益。现就欠款及违约事宜,正式函告如下:
二、正式履约催告
现我司郑重向贵司催告:请贵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立即筹措资金,结清全部逾期欠款及剩余未付尾款。同时将付款凭证同步发送我司对接人员核实登记。
三、逾期违约处置措施
若贵司在上述期限内仍未足额结清欠款、未主动沟通协商解决方案,继续恶意拖延履约,我司将即刻启动全部追责措施,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贵司全额承担:
1.全面暂停合作:立即永久暂停与贵司的所有物流相关业务合作,终止一切业务对接,不再提供任何服务、承接任何订单,彻底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2.移交法务追责:将本案全部欠款材料、对账记录、沟通记录、违约证据完整移交公司法务部门,正式启动法律追偿程序;
3.全额追偿损失:届时我司将通过诉讼、仲裁等合法途径追偿全部欠款,同时要求贵司承担全部逾期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4.处置在库货物:若贵司自本函送达之日起七(7)日内仍未付清全部欠款及相关费用,我司将依法对贵司存放于我司仓库(含我司合作仓库)的全部货物行使留置权,暂停一切放行、出库及转运安排;届时该等货物视为贵司放弃处置,我司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予以变卖、拍卖或销毁处理,处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贵司所欠款项、逾期违约金及利息,不足部分仍由贵司继续清偿;由此产生的仓储费、保管费、处置费、销毁费、环保处理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贵司承担。
我司始终秉持诚信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合作,本次追责行为系贵司持续违约、恶意拖欠款项导致的被动维权行为。望贵司正视自身违约事实,高度重视本次催告,积极筹措资金履约还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及经济后果。
本催告函兼具事实告知及法律催告效力,留存送达凭证,具备法律效力。
结语
截至发文之前,本媒体暂未查阅到其他最新回应及消息。
为此,在这里小编也是向行业征集更多线索。
如果3家企业就此事件有更多消息需要对外表达、澄清或公告,欢迎随时联系我们,也欢迎有知情的看官老爷分享更多消息,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在掌握最新消息后,第一时间进行追踪报道。
文章很有帮助请给5星好评哦!
原创文章,作者:壹流融媒,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l123.com/wu-liu-zi-xun/25618.html
免责说明:本文内容仅为作者观点,仅供参考,读者请自行核实甄别。本平台仅提供发布渠道,不对内容及相关业务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