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卖家企业调休被员工举报:以后按规定走,取消14天年假!

广告

近日,因为年度风王“桦加沙”来袭所导致的停工,也是让“台风调休”“台风调休是否合法”等关键词一下子冲上了热搜。

因为许多企业都先后宣布因台风停工的时间,需要在原定休息的周六(9月26号)补上,而这自然也是引发了许多打工人的不满,并引发争议,甚至有些公司的员工直接就是一通电话打到劳动局对其公司进行投诉。

但以此投诉到底是好是坏?面对这种投诉,企业老板又是会如何处理呢?

深圳某卖家企业调休被员工举报:以后按规定走,取消14天年假!

一起看看就在今天发生的一则经典例子——一人举报,全司假期没了!

员工投诉到劳动局,公司宣布取消14天年假

从上图的通知内容可以看到,这家卖家企业因为台风调休问题被员工投诉到了劳动局,并因此收到劳动局的电话,强调:要按照正常周六放假安排进行。

本来,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是无可厚非的,公司经营也应该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但在该公司后续补充的内容中,却是让员工“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蒙上了一层阴影,也引发了诸多争议。

从公告内容可以看到,首先,该公司是解释道:“是因为国庆前怕出不了货,公司整体货物安排受到影响,才让各位公司伙伴补班一天。”

其次,也说明了公司自身以往情况,一直有遵守国家法定法规,并且在一些非法定节假日也有给员工们安排“额外的假期”。

比如9月3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就给员工们放了半天假,接下来万圣节、圣诞节按计划也是有半天假的,年底更是一直坚持放假两个星期,给足员工14天的年假。

最后,该公司也是直接表明,既然大家要求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安排放假,那以后就都按国家规定走,14天年假、非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半天的安排等将全部取消。

“由于大家希望公司的放假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安排,公司将取消为期14天的年假安排,具体的年假放假时间可以参考国家规定。同时公司将取消之后所有的额外假期,包括但不限于万圣节以及圣诞节放假半天安排等。”

折射出职场的“两面性”

为什么会说这是一起经典案例呢?因为这则通告在近期由台风调休引发的争论中,如同一面棱镜,充分折射出了职场规则中复杂的两面性

从员工角度看,依法维权肯定是正当权利,拒绝台风调休也是有法可依的,企业单方面将台风停工与周末补班绑定,确实是不合法的行为。

依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自用人单位停工、停产之日起计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台风天气停工符合“非因员工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情形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台风停工是基于公共安全的强制性措施,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不能在休息日补班或者“换休”。

从企业视角看,过往一直执行14天的年假、非法定节假日的半天休假的福利等,本就是高于法律标准的善意,然而一次调休争议却导致过往的善意被全盘否定,甚至被告到劳动局,这自然也难免会有一种委屈之感。

就如上文通知的回应,虽显得“强硬”,但也难免给人一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结语

从实际角度看,在这起事件中,一边是公司被投诉到劳动局,收到警告,一边是员工有了原定的假期,但却损失了14天的年假以及其它半天假等福利,无疑是典型的“双输”局面。

其中,是非对错更是也无从提及,毕竟这起事件确实各有各的道理。

最后也只能说,在公司没有过于恶意克扣的情况下,希望员工们维权时可以多抱一份对企业经营困境的体谅,比如先通过内部沟通寻求折中方案,而不是直接举报。

而企业雇主面对合规要求,也应在法律框架内探索更灵活,更人性化的调度方式(如调整出货流程、错峰加班、福利多多、钱给够),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毕竟,健康的劳资关系从不是单方面的 “维权” 或 “管控”,而是双向的理解与共赢,唯有规则为基、沟通为桥,才能让劳动者权益有保障,也才能企业发展有温度。

原创文章,作者:壹流融媒88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l123.com/mai-jia-zi-xun/7961.html

上一篇 19分钟前
下一篇 2025年1月14日 下午2:23
广告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你可能感兴趣的

wechat 扫码咨询
扫码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