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条没动,货却少了!谁该赔这37万?法院:损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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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没动,货却少了!谁该赔这37万?法院:损失保险公司承担

案件人物

原告(讨钱方): 中国工厂(发货人)

被告(被讨钱方): 保险公司

其他相关方: 国内内装仓库、危险品监装员、国内/国外船公司、国外卡车车队、意大利收货人

案件情况

中国工厂发往意大利的16托盘电池,收货人开柜发现门口空了2托位置,只剩14托。蹊跷的是,集装箱封条完好无损。这意味着从外部看,货物没有遭遇盗窃的痕迹。

收货人凭“封条完好、货物短少”的记录向发货工厂索赔,工厂先行赔付了37万多元。随后,工厂向自己投保的货运险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货在运输途中丢失。

但保险公司认为,封条完好说明可能装柜时就少了,属于保单中“保险责任开始前就已存在的短少”,属于免赔情形,因此拒赔。

双方争执不下,工厂便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核心争议点

Q1:货物究竟是在哪个环节丢失的?

Q2:损失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双方主张

工厂[原告]

我买了保险,货在运输途中丢了,你保险公司就该赔!

保险公司[被告]

根据合同条款,如果是保险责任开始前(即货物上船离港前) 就发生的数量短少,我们不负责。你这个案子封条完好,很可能是装柜时就少了,属于‘保险责任开始前’的短差,属于除外责任。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赔偿工厂37万多元。

  • 装柜环节:

有监装员证言、装箱过程照片,证明装柜时是16托,货没少。

  • 国内运输与海运环节:

集装箱还柜时码头记录重量22.7吨(含柜重3.7吨,货重约19吨),与16托货重基本吻合。

目的港提柜时设备交接单(EIR)显示重量仍是22.7吨,且封条完好、箱体无损,说明海运途中货没少

  • 国外拖车运输段【唯一可疑环节】

集装箱在港口提柜后,司机当天下午3点提箱,却未直接送货(因距仓库320公里,需4小时以上,已超出仓库工作时间)。

司机次日上午才送货,中间有一夜时间,且车队无合理解释为何不提箱即送。

法院认为:这段时间存在货物被窃的可能性,且无法排除。

保险责任:货物短少发生在海运结束后、收货人签收前的陆运段,属于保险责任期间。而保险公司未能证明短少发生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因此拒赔理由不成立。

大信团队提醒

封条完好绝不等于货物安全,最坚固的链条往往在最不被留意的环节断裂。那个“不合常理”的国外陆运空白期,恰恰成了风险的藏身之所。

最大的赢家是证据意识。 工厂能胜诉,全凭装柜时完备的影像记录和监装证明。这些“铁证”构筑了不可动摇的防线,彻底排除了装货环节的责任可能。

保险并非万能护身符。 保险公司常以条款为由拒赔,而本案显示,唯有清晰的证据链才是击穿拒赔借口的最强武器。它证明了损失发生在保险责任期内,让免责条款无从适用。

国际运输中,目的港陆运段往往掌控力最弱、风险最隐蔽。必须慎选合作方,全程跟踪动态,对任何“不合常理”的操作(如无故滞留)保持高度警觉。风险防控的最后一公里,往往决定了全局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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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没动,货却少了!谁该赔这37万?法院:损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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