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这是一起由合并提单引发的血案
绍兴两家工厂(熊大、熊二)通过同一翻译和大胡子老外出口货物,用的还是老外指定的货代。
关键操作来了
翻译跟熊大说:“放心,货款都结清了,熊二的也OK!反正收货人一样,提单合并一下呗~”
熊大一听,也不没问熊二,很爽快的就出了保函,货代小手一点——合并!
结果到港后,收货人突然翻脸:“熊二的货不行,尾款不付了!”
熊二懵逼:“我提单呢?我货呢?我钱呢?!我要起诉!!!”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熊二胜诉,由于熊大和货代因未经熊二同意合并提单,各赔偿十几万!
赔完钱,熊大和货代气不过,反手把翻译和大胡子老外告了,理由是“不当得利”。但遭到法院驳回,驳回原因:
证据不足:
无法证明翻译是买家同伙或下达并单指令(无书面记录)。
法律要件缺失:
不当得利需证明对方“获利”,但原告未能举证翻译或老外取得货款或货物。
这里面最致命的问题就是,货代仅凭口头指示和单方保函操作, 合并提单居然没留书面记录,提单通知方为“王八蛋公司”,货代却未没深究它和这老外的关系。
血泪教训
外贸人仔细看千万别踩这些坑!
1.合并提单=三方同意!
别听口头忽悠!必须拿到所有方的书面确认(保函、邮件),不然赔钱没商量!
2.口头承诺=空气!
货代们,长点心!客户说“并单”必须留痕,不然法庭上只能表演“哑巴吃黄连”!
3.指定货代?小心有诈!
买家指定的货代可能“胳膊肘往外拐”,工厂尽量用自己人,或者买个货运险兜底!
那怎样才能不踩雷呢?
聊天记录就是保命符! 任何操作(改单、并单)必须留证据!!
保函≠免死金牌! 得确认合法性(比如熊二没签字,那么保函就是张废纸!)
买个好保险,遇到货损、拒付?保险直接赔钱,还不找货代追偿!
当然,跨境电商想要不踩雷,就找老杨,找大信法务团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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