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杨很久没有干活了,过去一年就是各种玩,今天本来准备去骑摩托,结果摩托没电了。
就在等修车师傅来搭电的时候,看着街头行色匆匆的路人,一瞬间,感觉自己好像个废物,天天不务正业,到处去玩,就暗暗发誓,我要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从今天起,好好干活,为跨境电商国际货代行业奋斗终身,贡献一份自己微薄的力量。
此刻,我已经自我感动到无法自拔啦。
(PS:以上是写给我老板看的,读者请直接看正文)
——-正文开始——-
今天来聊一个国际贸易中很多见的,货到目的港以后,客户失联了,产生巨量堆存费和柜租问题,文末会告诉大家遇到这种问题的解决办法。
真实案例上桌,一个先喜后悲的故事!
01.开场:一场平平无奇的委托
博发公司(工厂货主)找万马公司(货代)帮忙安排一个 40HQ 的货柜从青岛港到俄罗斯圣彼得堡港。这货代呢,给直客发了一份自己公司抬头的货代提单,然后货代又找了个庄家订舱,订的是马士基的船。
这是 FOB 的模式,工厂把港前费用给货代付了。
这一切平常得跟过去364天一样,就像我楼下吃饭的菜单一样。
02.突变:到港半年多无人提货
货到了圣彼得堡港之后,不晓得客户是不是嫖娼被枪毙了,半年都没人来提货。最后海关可不管那些事儿,小手一挥直接把货给罚没了。
这期间,庄家来找货代叫他想办法,在这样下去肚子遮不住了呀,你个渣男。
货代也着急啊,就去找货主,可工厂老板不知道是不是假酒喝多了,直接不予理会,表示此事与我无关。迫于无奈,最后庄家直接把货代告上法庭。
宁波海事法院 182 号判决,货代得给庄家付垫船司的费用、违约金,还有律师费、诉讼费,共342129 元。货代很淡定,转头就把工厂告了,要求其承担这些费用。
03.工厂观点:关我叼事?
A、货权没了,找收货人去
工厂说俄罗斯那边的收货人都已经付了钱,把货提走了,我现在都没货权了,目的港那些费用应该找收货人要?
B、你俩的约定,关我屁事?
工厂又说,宁波海事法院 182 号判决里的违约金,我可不认。这是你货代自己没处理好和庄家的事儿,没好好干,才搞出这么高的违约金。
而我和你货代之间可没签什么货运代理协议,里面也没提到违约金这事儿,这钱凭什么让我出?这就好比你和别人打架输了,不能让我来赔你钱吧。
C、萝卜想卖肉价钱,你们这群穷鬼是想钱疯了吗,来讹我?没门!
工厂对 30 多万费用里的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有很大意见。
这费用高达 47645 美元,这都能买好几个新箱子了,几块破铁皮拼个框,喷个柜号就狮子大开口,我儿子都会的东西,这不是明着坑人吗?
04.法院判决:别吵了,都闭嘴
法院判决:别吵了,都闭嘴,这片地头我是扛把子,我说谁有错就是谁有错,没错也有错。
俄罗斯的买家付了钱,直客也不能逃脱承担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责任。
在国际货运合同这个圈子里,托运人(就是货主)得保证货物在目的港能正常提货,现在没人提货给货代带来损失了,你就得负责。
●货主和货代之间的关系。
存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货代在这里就是承运人(因为发了货代提单),马士基公司是实际承运人。
在始发港的时候,他们之间既有海上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像 FOB 模式下的拖车、报关这些事儿),又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因为有提单)。
这次说的目的港费用问题,和货代在始发港干货运代理那些活儿没关系,主要是和货代作为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身份有关。
按照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货代承担了目的港的费用后,找工厂索赔是合情合理合法。
●损失数额
根据宁波海事法院 182 号判决,让工厂付货物产生的费用和违约金,一共 333932 元。至于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用,因为双方没在合同里提前约定,所以不用付这部分。
我的判决就是按照合同约定来的,童叟无欺,公平公正,责任分得清清楚楚,你俩谁也别想耍赖。
05.来自大信法务老杨的马后炮
买定离手概不负责,在正常跨境交易的实务中是不可能的。越过船舷一切与我无关,也是要分场景的。
在国际货运这个江湖里,不管是哪一方,遇到问题最好都积极面对协调,case关闭前,那些利润是不是你的还不一定呢。
像文中这个工厂就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一句话总结:国际贸易中纠纷的责任判定依据就是过错方承担责任!
本文中,出问题是因为客户不提货,那么庄家有错吗?货代有错吗?
都知道是客户的错,可是客户逮着不着的时候,只有工厂跟他有关联关系,所以推定你就是过错方。这话虽然是我说的,但是这是法官教我的,知道你委屈,但是官字两张口,人家还安慰你,没事,就是下辈子小心点就好了!
有关跨境电商和国际物流货代的法律问题行业问题,没事都可以找老杨聊聊,略懂,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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