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杉矶港发生起火的事故的ONE集装箱船宣布共同海损了!
根据消息显示,在集装箱船“ONE HENRY HUDSON”号发生起火事故一周后,ONE于当地时间11月28号,正式发布通知于,表示该船的船东已基于这起事故,宣布共同海损!

通知翻译:
关于船舶在洛杉矶港发生火灾事件后,我们想告知您,M/ONEHENRY HUDSON的所有者(船东)已宣布共同海损。
在共同海损理算的同时,船东已任命 Richards Hogg Lindley作为共同海损理算人,被任命的共同海损理算人将负责协调共同海损担保品的收集及其他相关文件。
被任命的共同海损理算人是一个专门资源,并且仅由船东授权指导您提供必要的共同海损担保品和文件。被任命的共同海损理算人的联系方式将另行提供。
随后,我们恳请所有货主(或您的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被任命的共同海损理算人提交担保品及其他相关文件。
请注意,您的货物将不会在完成与共同海损理算人的必要安排之前被释放。
关于共同海损和相关赔偿
根据《海商法》释义,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简单来说,也即船出事了,船公司/船东有权利要求在该船装载有货物的所有货主一起承担由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管你的货物是否受影响,也不管你的货和起火原因有没有关系。
目前,就ONE HENRY HUDSON的起火事故来看,共同海损的费用可能包括有:
1、救火费用
2、船舶修理费
3、避难费用(暂时不知道有没有)
4、货损(据报道,是烧了约100-117条柜子)
5、其他费用
一般来说,在宣布共同海损后,这些费用就是由船公司/船东和货主按比例共同承担的。
而在这其中呢,如果货主有买保险,那倒还好,交给保险公司处理就好了。
可若货主没有买保险,那就麻烦得多了,哪怕在事故中货物没损坏,也会如上文通知说的那样——要交保证金(提交担保品及其他相关文件),不然就提不了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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