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0月16日,赫伯罗特发布了一则让许多货主揪心的消息后——曾挂靠宁波、深圳、香港多个国内港口,被部署在亚洲-南美航线上的万箱(11800 TEU)大船-“ESPIRITO SANTO EXPRESS”号在航行中起火。
10月19日,知名海事理赔集团W E Cox再次就此事故发布了一则让货主货代们心惊肉跳的通报——称据其了解,该船火灾后,专业救助人员(SMIT)已按照 LOF条款受聘,鉴于这一情况,货方需要在货物转运和/或到达目的地放行之前提供“救助担保”(Salvage Security)!
W E Cox:“we now understand that professional Salvors (at SMIT) have been engaged on LOF terms.Given the above, Cargo interests will need to provide Salvage Security prior to cargo being onshipped and/or released at destination.”

救助担保≠共同海损
在提及这个消息为什么值得相关货主货代注意之前,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W E Cox提到的“救助担保”,并不等于我们一般听到的“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Security)。
共同海损,是船东和全船货主内部大家分摊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救助、灭火等费用。
截至目前,无论赫伯罗特还是船东方面都均未宣布共同海损。
救助担保,则仅限于付给外部职业救火/救船公司的钱,比如这次灭火的是全球知名的专业救助公司 SMIT(比如打捞局或专业拖轮公司),他们把火扑灭了、把船保住了,就对全船的货享有留置权。

至于说为什么不直接宣布共同海损,而是先提到救助担保?
这则是因为它们出场的时间和角色地位不一样——常规操作救助担保是外包救助公司(SMIT)直接找货主要的,他们现在就要保障自己能拿到救助费;而共同海损则是船东和理算师的事,涉及面更广,要统计船损、全船各家货值、灭火灌水造成的其他货物损失、偏航费用等。
不过在实操中,救助担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被打包在共同海损里的,W E Cox会在通知单独提及,除了极个别的特殊情况,一般理解来说也就只是正常提醒。
当然,这个提醒同样也不容忽视,因为有了救助担保出来后,随之而来的大概率就是“共同海损(GA)宣告”了!

总之,虽然船东现在还没宣布正式共同海损,但如果有货在事故船舶ESPIRITO SANTO EXPRESS 号上的话,那相关货代货主最好还是提前做个准备。
有保险的可以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没保险的就得先考虑如果宣布共同海损,是挂牌找担保机构,还是提供大额现金/银行保函给救助方。
另外,无论有没有买保险,商业发票、提单(B/L)、装箱单等资料现在就要开始备齐,因为不管是哪种担保,都是需要核对货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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