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头强接了个大单,大客户熊二委托一批价值350万的货找他订舱。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是想着为中国的制造出海贡献了一些力量,顿时觉得自己一个小破货代公司也称了一带一路国策的小股东,自豪感油然而生。
但是这次,出事了。
事情是这样的
光头强接到订舱委托后,大家知道的,货代公司除了几张桌椅板凳还是二手的,说好听的叫无船承运人,说不好听的,就是一个空壳马甲提篮子的中介,自己哪里有运力呀,所以就找国企华贸定了舱。
结果到港后,发现收货人写错了。最后折腾了好久,也没处理好,结果货被海关罚没卖了。。。。
光头强被熊二喷了一脸口水后,委屈的说,熊哥,这事跟我无关,我就订舱一共才赚了你300美金,你不会忘了吧,我前段时间请你洗脚就花了2300呀,按照汇率,我还亏了呀,你不能为难我呀,对,这事赖华贸,你找老杨告他们吧。
熊二听着华贸的名字有点犯愁了,华贸可是国企呀,咱能告的赢嘛。
光头强说,听说老杨挺二的,疯狗他都敢踢两脚,要不你问问看?
熊二遂问老杨,敢不敢接这单!
老杨回复,别问我敢不敢,只要告诉我时间和地点,干他。
熊二一听,拍下大腿,干他!
遂起诉华贸和船代,共同赔偿其损货值失350万.
华贸和船代没想到一个熊二还真敢告自己,有一点意外,但是身为国企,怎么能低头,皇冠会掉,遂毫不犹豫的应诉。
法庭上
华贸辩称:光头强最初发送的委托订舱邮件里收发货人信息都是错误的,核对提单时出草稿,光头强提供的收货人和发货人信息与订舱委托书中的信息不一致,光头强对此并未作出任何提示和说明,导致华贸公司向船代订舱时没有提供正确的信息。电放单上的信息已经是更改后实际的收货人了,是船代出具的,说明船代已经更改了信息。
船代辩解:只是受华贸订舱妥托,对提单信息的正确与否不承担责任,只要指令行事,并无过错。
看,国企的甩锅技巧就是溜,实在是值得大家学习呀。
但是能做法官的,有几个笨蛋呢?所以本案法官抽丝剥茧后
做出如下分析和总结:
侵权行为是否存在
光头强在订舱时,用了其他托书内容修改后向华贸订舱,华贸依据托书内容向船代订舱。最初光头强向华贸公司发送的订舱委托书显示的托运人、收货人信息确实是错误的,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能尽快的取得舱位,但其后光头强向华贸公司提供的截单资料显示的托运人、收货人信息均做了变更,此时华贸公司应予以关注并将正确的信息录入订舱系统,但华贸公司未认真谨慎处理,仍将错误的收货人信息录入了订舱系统,并由此生成了错误的舱单,华贸公司的订舱代理行为存在过错。
之后,虽然华贸公司在得知提单上的收货人信息有误后与熊二共同出具了更改提单的保函,船代在收到保函后更改了提单的收货人,但舱单上的收货人信息更改一直未得到目的海关的确认,并由此产生了本案纠纷。
根据华贸公司与船代之间的协议,订舱信息由华贸公司负责输入并保证内容正确无误,船代没有义务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如内容有误,由华贸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在发现涉案收货人信息错误后,船代也在收到工厂与华贸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后及时更正了电放提单,并通知目的港代理向海关申请更改舱单,无法证明船代存在侵权行为,故船代不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本案各方提交的证据邮件来看,收货人公司一直在目的港办理涉案货物的清关提货手续,并没有证据证明收货人公司有故意迟延怠于清关提货的行为。
最终涉案货物被目的海关拍卖,拍卖通知显示涉案货物的收货人为不相干公司,由此可知,即便船代已向海关申请变更涉案货物舱单记载的收货人,但最终海关并未准许,其认定的涉案货物收货人仍为不相干公司,而根据拍卖所依据的海关出具的弃货裁定,系由于不相干公司宣布弃货,海关才依法处理涉案货物。
即华贸公司错误录入收货人信息在前,不相干公司弃货在后,共同造成了涉案货物被拍卖的损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华贸赔偿熊二的货款损失及利息损失,约350万人民币。
拿到判决书后,熊二还是不敢信,自己一个屌丝竟然干赢了国企,掐了下自己大腿,挺疼的,确定不是做梦。
熊二还是疑惑的问,老杨,华贸不会就这么算了吧!会不会背后还有什么阴谋?
老杨矜持又自信说,熊二老板,要相信咱们国企是有担当的,他们不差钱,几百万对你觉得挺多,但是对国家来说,那就是想要多少印多少,跟纸差不多,只是他们赔钱需要程序正义,合法合规。
举个栗子:法院判决的赔偿就合法合规,但是没有这法院判决他要私下赔你钱,那叫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
熊二若有所失点了点头,这时手机收到信息,华贸的履约款已到账。
老杨审过头去看了看,说熊总,那咱俩帐该结算了吧,我给你做的是半风险代理,这钱要回来了,你看,,,,,
熊二说没问题,马上付。
老杨说,听光头强说有个洗脚的地方不错,你看,,,,,
熊二表面笑嘻嘻,内心却腹诽道,老杨你个老色皮呀。
嘴上连声道,懂懂,安排。
深圳夜晚闪烁的霓虹灯光里,两个心怀大志发誓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和跨境电商出海出一份力的有为青年,驱车赶往了烟雨春天洗脚城。
本案总结和启示
1.光头强随手找了一份之前的托书来改一下拿去订舱,结果好死不死这个收货人在当地国家还真存在。华贸在补料的时候也是粗心,没注意补料和托书上的收货人信息完全不一致。又碰到很奇怪的收货人,死活不同意配合更改信息。最终让几家都受到了惨痛的教训。细节是魔鬼啊。
其实这事本不复杂,也很容易解决。遇到过同样事情的货代熊大,就是直接飞到目的国,三天就找到货主解决了这个问题。加机票住宿和请收货人洗脚,也才花了3万多,还是人民币。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部分时间是),人人可以依法维权。当受到侵犯的时候,要么你拿起法律,要么你拿起武器,但是如果既要有要还要,却什么都不敢,只会用嘴巴哔哔,那不好意思,受到任何不好的结果,也是你活该。
武器也好,法律也好,老杨也好,都是只能辅助性的帮你,只有你自己才是自己真正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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