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楼空!深圳税局通报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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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又有两家出口企业被曝涉“出口骗税”。

根据深圳税务公布消息显示,这两家企业不但使用虚开发票、假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超200万元。

且在税局找上门时更是发现,登记的办公地址早已人去楼空,相关法人、税务负责人也都处于失联状态!

“虚开发票”骗税

第一家被曝的企业是深圳市新金盈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人去楼空!深圳税局通报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根据税局消息显示,该案件起始于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收到来自东莞市税务部门的发票协查委托

根据协查线索显示,深圳市新金盈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盈达”)接受东莞市某公司开具的8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确定虚开,需对新金盈达开展立案调查。

并且东莞市公安部门已抓获的相关虚开团伙犯罪嫌疑人供述称,其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包括T公司在内的多家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发票并赚取手续费。

据悉,在这案件中,税局调查人员先是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查询新金盈达缴纳社保的员工名单,很快就发现两个与资金流转相关的关键人物叶某、邓某,并确认了新金盈达与T公司间的资金流转体系。

叶某等人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即为新金盈达,其支付给T公司的所谓“货款”,经过叶某等中间人流转,最终又回流至新金盈达自身体系。

人去楼空!深圳税局通报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只是,在接下来追查货物流向的过程中,税务局却受到一定阻碍,因为新金盈达法人等涉案人员均为失联状态,而且公司也早已不在注册和经营地址办公。

不过这也并没有难倒税局,因为检察人员随即调整方向,转而调查新金盈达的出口业务及发票来源,发现其涉案出口业务系经方某介绍,发票亦通过方某取得。

基于此,检查人员也是迅速联系东莞市公安部门,确认方某系上游虚开团伙的负责人之一,并在综合上游公安讯问笔录、资金回流证据、账簿资料及企业走逃失联等情况后,也认定了新金盈达购买虚开发票用于出口退税,属于主观骗税行为。

新金盈达由于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购买虚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出口业务并进行退税申报,骗取出口退税约127.21万元。

最终,新金盈被税局作出追缴骗取的退税款并处一倍罚款的处罚决定,合计约254.41万元,同时,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已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

另一家被曝的企业是深圳市盛立商贸有限公司。

人去楼空!深圳税局通报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不过与上文收到协查委托不同的是,根据通报显示,税局是根据工作部署,依法对深圳市盛立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查处。

据税局称,在这起案件的调查初期,检查人员先是通过税收征管系统对盛立商贸开展分析,并发现多个疑点、敏感点

  • 发现该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年出口销售额由原来的900余万元增至2500余万元,出现大幅增长。
  • 该公司在检查期内出口的货物以木制品为主,此类商品在以往骗税案件中较为常见,属于敏感商品。
  • 该公司申报的进项税额大而销售收入小,多个年度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均为零。

这些异常多的风险点问题无疑是引起了检查人员的关注,后为核实情况,税局也是派出检查人员前往该公司登记的经营地址实地核查。

只是,在核查过程中,税局却发现又同样的情况——该公司办公场所大门紧闭,早已搬迁,具体去向不明,且检查人员尝试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也均未能接通,无法直接从企业获取出口备案单证资料。

不过这一情况也同样没有难倒税局的检查人员。

发现办公地址人去楼空、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上后,税局检查人员也是及时调整方向,利用现有信息开展调查。

人去楼空!深圳税局通报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询,税局发现盛立商贸的出口业务是采用海运方式,也即其相关报关数据中包含集装箱号和出口日期等信息。

检查人员遂以此向船公司发函,成功获取相关海运提单等资料,并通过对比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数据与企业自行申报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发现两者在商品名称、数量和重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例如,某一出口报关单申报的货物为竹签,数量364箱、重量20110公斤,而对应的海运提单显示货物实为烧烤架及配件,数量2723箱、重量10865.42公斤。

据此,检查人员也是初步判定盛立商贸用于申报出口退税的单证信息虚假。

后续,为进一步核实,检查人员还依据海运提单信息,前往阳江、肇庆、佛山、广州等地对涉及的货代公司进行调查

其中,虽然大部分货代无法取得联系,但税局一方面从船公司获取其他出口备案单证如订舱单等,另一方也是面对码头和运输公司开展外调,以追踪订舱人及货代信息,经过层层调查,还是成功找到了出口报关单对应的真实发货人。

所有被证实的真实货主均表示与盛立商贸无任何业务往来,也未委托任何公司代理出口。

最终,税局也是基于调查结果确认盛立商贸通过将他人出口货物虚构为本企业货物申报出口,进而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事实。

经查,盛立商贸通过将他人出口货物虚构为本企业货物的方式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78.53万元,并处一倍罚款78.53万元,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结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上述两起骗税案件虽作案手法不同,也都有办公地址人去楼空,相关人员无法联系,调查人员无法直接从企业获取出口备案单证资料的情况,但最终还是在税局的追查下因触犯法律而受到严厉惩处。

这无疑也是再次表明了,我国税务、公安、海关、外汇等部门已构建起严密的协同监管与联合打击体系,任何企图通过违法手段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无论形式多么隐蔽,都难逃大数据分析与穿透式核查的法眼。

同时,这两则案件也是为广大出口、跨境企业敲响了警钟——任何心存侥幸、企图“以身试法”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终将面临追缴税款、高额罚款、停止退税资格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务必将合规二字置于首位,也只有不断完善内部风控体系,确保单证真实、业务合规、资金流与货物流匹配等,在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经营,才能行稳致远,赢得可持续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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