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国家税务总局一纸公告发布后,买单出口又双叒成了外贸、跨境圈的热聊话题。
说实话,随着新规落实责任制,公告第七条明确指出“代理给不出货主真实信息,就让代理自己承担相关税款”,买单出口确实是挨了一大刀。
但新规之下,与其说是买单出口将被终结,其实更应该说是国家在整治买单出口的“乱象”。
简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买不买单不重要,重要的是:做生意,得缴税!

图源: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
落实出口责任制
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其实应该算是今年3月,由五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后续篇。
当时小编就说过,买单出口不是一刀切,只要没有触发“管控物资”、“逃税”等情况,买单出口还是能接着奏乐接着舞。莫怕!打击“买单出口”不是一刀切,一文看清什么是“应征税货物”!
而7月的公告,也没有很复杂的地方。对于从业者来说,其中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落实了责任制——代理出口必须如实填表,提交买单出口的真实货主信息等,不然就由代理方自身承担相关税款。
而且是穿透责任制,即不管经过几重代理都一样,不可能给你绕过去。
这其实就和欧盟的VAT追缴很像,欧盟追缴就是只找提供抬头的清关行,你中间有几手货代他都懒得理你,谁提供抬头欧盟就找谁追缴,你要扣货咋滴是你的事,我只要收回税款。
只是我们国内能找到货主就不怕追不回税款,所以是强调要提交真实货主信息,其次才是由代理承担。
新规带来的影响
当然,虽说此次是国家出手在整治买单出口的乱象,但对于买单出口本身而言肯定多多少少还是会有所影响的。
首先,最直观的就是价格、费用问题。
因为税务要求越来越规范及严格,肯定会导致买单抬头越来越少,很多都不敢报了。
那供需两端失衡,自然也会导致买单抬头使用成本越来越高,收费也会越来越贵。
其次,买单出口很多货主是不愿意把公司信息打出来的,而在责任制落实后,买单的抬头方肯定不会也不愿意莫名奇妙去承担一笔税款,这其中就会有个矛盾了。
那这矛盾如何调节?
现在也不知道,只能让子弹飞一会儿,后等10月1号后看具体如何实施。
结语
总之,买单出口存在了那么多年,自然也有它存在的意义,短期内是不可能一刀切,或立马就能完全合规的。
但长期来看,肯定还是要向合规靠拢。
毕竟对于一些漏洞的存在,你说国家不知道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放之由之只能是考虑到相关影响先不动手。等到国家动手了,谁再想当大聪明,谁就真的要挨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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