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料,今天小编得到一个实名投稿!
为大家揭开行业的“假冒卖家,骗取物流运费”的又一套路!
同时也在此寻找更多受害企业,共同维权!
案件详情
1、假冒卖家,伪造信息
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深圳某物流公司业务员A开发了一个客户,名叫:王新。2023年8月,王新约物流业务员A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一路19号217室面谈,后王新提供了厦门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蔡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在物流公司开户后开始发货,物流公司提供上门提货服务,地址同松岗上述地址。
2、前期付款及时骗取信任,后期猛增货量开始拖款
9月产生运费116,472.58 元,王新分三次支付完毕。10月和11月产生的运费共计1,045,146.63元,王新确认费用单后一直拖延付款,104万余元经物流公司催讨王新拒不支付。
因业务款无法追回,物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找到王新,物流公司从公安机关处拿到王新的身份证复印件,确认该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信息是一直联系的王新。
2024年该受害的深圳物流公司将厦门贸易公司和王新一并起诉到法院,想用法律手段讨回运费。

3、起诉法院讨回运费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厦门贸易公司到庭指出,其公司资料被冒用,王新向物流公司开户所用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都与原件不一致,厦门贸易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
王新未应诉未到庭。
法院认为案件涉及经济犯罪,驳回了深圳物流公司的诉讼请求。

4、法院开具说明涉嫌合同诈骗
法院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开具情况说明,王新涉嫌合同诈骗:

其中有描述到值班民警的正义决策,为此民警点赞:

刑事立案:合同诈骗
深圳物流公司拿到法院的情况说明后向宝安区公安局报案,2025年5月30日,公安局正式刑事立案: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召集更多同行受害者
公安机关已经立了刑事案件,现受害者之一向我们爆料,召集全国物流同行受害者,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肃清行业风气,让物流人不能流汗又流泪。
如果你也遇到一样的受害经历,可以入群共同维权!微信ID:YLRMWL123
结语
此类案件其实不少见。
尤其在我们跨境物流行业,由于部分货代公司的内部管控不是很严格,碰到大客户虽然可以月结,但一定要控制月结金额的封顶金额,碰到这种处心积虑来诈骗的就会吃大亏。
例如这种,第一个月发了11万多运费,后面两个月突然放量放货高达百万元,可以肯定骗子是用低价向市场收货,再卖给受害物流企业,利用账期差,能坑深圳物流公司一个月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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