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跨境电商出口退货可跨关区办理

据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24号,自今天(4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开始在全国海关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

今后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不用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可以灵活选择在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

什么是跨关区退货?
——据介绍,跨关区退货即通过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的商品,一旦在海外发生退货情况,商品不再要求必须退回原出口海关,而是可以灵活选择在全国范围内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进境手续。

该政策有哪些限制?
1、跨关区退货仅适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
2、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退回商品仅允许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3、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并具备独立的作业功能区,相关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应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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