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一轮关税已正式落地!
在当地时间7月2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宣布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加征10%-12.5%的关税,无缝衔接即将到期的Section 122临时关税措施!
目前,美国海关是也已同步发布CSMS # 69326983通知,确认该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凌晨生效!届时全球60个相关经济体的进口货物都将适用这一关税!

美国新301关税免征商品清单
据公告,属于以下情况的商品不在本次行动的涵盖范围内:
1、宣传资料、捐赠物品和随身行李;
2、所有适用第232条关税的物品及其部件;
以及某些产品,包括:
- 关税征收可能导致美国供应短缺的原材料;
- 关税征收可能导致美国经济全面混乱的产品;
- 无法在美国种植或生产足够数量或无法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产品;
- 以及就算加征关税也无法有效实现政策目标的产品。
点击网页,即可免费下载豁免清单!
新关税怎么征收?涵盖哪些国家?
此次美国新关税涉及的60个经济体包括有:
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欧盟、阿尔及利亚、安哥拉、阿根廷、澳大利亚、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巴西、柬埔寨、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圭亚那、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以色列、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利比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摩洛哥、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利亚、挪威、阿曼、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卡塔尔、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韩国、斯里兰卡、瑞士、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土耳其、阿联酋、英国、乌拉圭、委内瑞拉、越南。
第一档:10%
适用于阿根廷、孟加拉国、柬埔寨、加拿大、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马来西亚、墨西哥、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以及英国。
第二档:浮动计算
适用于欧盟、日韩、瑞士、中国台湾——这一档实行差额补足机制,与其他两档完全不同。
计算公式:新增301附加关税=目标底线税率−该商品原有MFN(最惠国)税率
其中,
- 欧盟、中国台湾:最低合计关税 10%
- 日本、韩国、瑞士:最低合计关税 12.5%
- 若原有 MFN 已经高于底线 → 不再叠加本次 301 关税
- 若原有 MFN 低于底线 → 差额部分作为本次 301 额外关税征收
举例(欧盟商品):
- 商品 MFN 税率 3% → 需要再加征 7%,合计达到 10%;
- 商品 MFN 税率 12% ,则无需额外征税
第三档:12.5%
所有其他经济体商品统一征收12.5%的附加关税。
具体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越南、澳大利亚、巴西、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土耳其、阿联酋、俄罗斯、南非等。
对中国是如何征收关税?新旧301叠加!
最后就是我国输美产品的具体税率问题。
按通知,中国在美国的新301关税中是属于12.5%关税档。
但其中要注意的是,就如此前122关税和旧301叠加一样,新301关税也是和旧301叠加的!
也即,如果是涉及301的产品,总税率为:
基础关税 + 旧301关税 +新301关税(12.5%)
(当然这种征收法的前提是,商品不属于上文提到的豁免范围,实操中还是要以商品属性、海关编码进行判断。)
